关于调整《“十二五”国家重点图书、音像、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》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新闻出版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,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,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、民主党派、人民团体新闻出版单位主管部门,中国出版集团公司、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、555000a公海会员中心,各有关中央直属企业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推动精品生产,有效实施《“十二五”国家重点图书、音像、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根据《关 于开展〈“十二五”国家重点图书、音像、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〉中期评估及调整增补工作的通知》(新出字[2013]30号)的要求,总局对《规划》进行了 中期评估,同时,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,组织开展了2013年《规划》增...